个贷管理办法解读要点
背景:个贷猛增风险加剧
内容:明确个人贷款定义 严格监控个贷全程
意义:统一个贷管理标准 促进个贷业务发展 防范个贷业务风险 防止个贷流入股市
提醒:不适用信用卡透支
今后,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将不得发放——发放个贷必须 “师出有名”。
“如果新规定严格执行的话,今后个人贷款入市炒股就行不通了。”昨日,看到银监会发布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上海证券研究所的研究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指出,新规定对个人贷款流向股市的触动最大。
据悉,除了阻断个人贷款流向股市,《办法》对个人贷款中出现的假按揭等违规行为,在贷款合同、流程、支付方式等方面都进行了创新,标准统一化和可操作性成为最大亮点。
“以前对于个人贷款,缺乏统一的管理办法,银行假按揭或者贷款挪用的情况屡有出现。《办法》是第一次完整地对个人贷款进行规范的法规。”银监会相关人士表示。《办法》将于发布之日起3个月后施行。
背景 个贷猛增风险加剧
在上半年整体信贷“井喷”的大背景下,个人贷款风险也日益凸显。
“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个贷业务常出现违规操作,特别是 ‘假按揭’、‘顶冒名’,以及贷款挪用等现象时有发生。”银监会相关人士解释说,个人贷款业务发展迅猛,仅2009年上半年就累计新增个人消费贷款6508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3917亿元。
银监会指出,相对于数量日益增加、品种日益多样的个人贷款现状和趋势,我国尚缺乏规范这类贷款的统一的管理办法。
标准的缺失,一方面,让银行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另一方面,“假按揭”、“顶冒名”以及贷款挪用等违规现象,也严重危害到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从国家层面看,还有一大危害就是影响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典型例子是个人信贷流入股市。
规定 个贷全程严格受控
银监会称,虽然《办法》不针对具体个贷业务品种的申请设置额外条件,但在贷款全过程的监测和管理上更加严格。
例如,在贷款用途方面,强调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贷款,明确实行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进行管理和控制。
所谓受托支付,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原来有些消费类贷款,可以不规定贷款用途,有些人就贷款入市炒股。如果规定采用受托支付,那这个渠道就不通了,因为银行将贷款直接打到借款人的交易账户上,这样就阻止贷款挪作他用。”前述研究员指出。
该研究员分析说,目前的房贷、车贷等个人大宗消费品贷款,已经采用了受托支付,所以银监会鼓励银行原则上采用“受托支付”主要就是加强对流向股市的贷款进行监测。
但《办法》并没有完全限定个人贷款只能采用 “受托支付”一种方式,另外一种“自主支付”也在允许之列,但条件是“对难以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额度不超过30万元的或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经贷款人同意,可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例如收购农产品,交易对象比较难以确定,就可以采用自主支付的方式。”银监会相关负责人称。
另外一条加强贷款用途监测的措施就是执行“面谈制度”,从源头上保证借款人交易真实、借款用途真实、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真实。银监会指出,这一规定,就是为了防范由开发商、经销商或其他中介机构代为签订相关文件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在保护借款人利益的同时,达到防范信贷风险的目的。
银监会称,上述这些规定对金融机构而言,会增加业务操作的环节及人力成本。“因此,要彻底阻断贷款流向股市,主要还是要看银行的管理贷款能力。”这位研究员表示。
“可能从手续上来说,银行会觉得麻烦一些,但是银行也都能理解。给银行3个月的过渡期,准备时间应该是相当充分了。”银监会相关人士指出。
曾参与《办法》讨论的一位银行业人士告诉记者,“无论是受托支付,还是记录贷款用途,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银行成本,但对银行信贷流向起到了安全监管作用,对个人借款者,也是一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