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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家央企将按国资委要求退出房地产业
发布日期:2010/3/19 来源:中国证券报 编辑:Linda 阅读次数:1899次

    针对近期央企频频竞得“地王”这一情况,国资委新闻发言人杜渊泉18日表示,按照国资委要求,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正在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

  央企房地产业务集中度提升

  杜渊泉介绍,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进行了大幅度调整重组,先后确认和公布了16家以房地产作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户数由原来的728户减少到目前的373户,集中度明显提高。

  据初步统计,2009年,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为2209亿元,约占全国商品房销售收入的5%;房屋销售面积为2807万平方米,约占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的3%。

  目前,国资委确认和公布的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为主业的中央企业有16家。2009年,这16家中央企业房地产板块的资产总额为5616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板块资产总额的85%;销售收入为1899亿元,占86%;净利润为188亿元,占94%。这些数据表明,中央企业的房地产业务主要集中在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企业。

  除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外,有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开展了房地产业务。2008年,这些企业所属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共227户,约占中央企业全部三级以上房地产企业数量的60%,但销售收入只占到15%,利润只占7%。

  央企应做强主业

  “这将减少地王出现频率,有利于房价的稳定。”北京中原地产三级研究部认为,78家央企的退出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土地价格超过在售商品房价格的现象频繁出现。现在的房价更多是建立在开发商及二手房业主对楼市的热炒中,土地市场的降温会逐渐传导到楼市。

  业内人士认为,在78家央企退出以后,需要注意的是很多非国资委管理的部属企业、各地方的国企、各上市公司不在约束范围内。另外,以房地产为主业的10余家大型地产企业一直是拿地的主力。

  土地研究专家邹晓云表示,央企拿地的优势在于资金雄厚,融资能力强且融资成本低。从社会公平的角度看,未来应在法律和制度层面规范央企进入房地产。

  此前,国资委一直强调央企应做强主业。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明确指出,突出主业、加快清理非主业是央企2010年的主要工作之一。今年1月,国资委规定,央企从非主业获得经营收入,在考核时会被打折扣。国资委公布的《中央企业2010年效能监察工作指导意见》也要求,各级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开展非主业投资项目效能监察,防范投资风险。“非主业投资的投资金额是否超过企业总投资金额的20%”列入重点检查的指标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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