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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界定公积金二套房标准
发布日期:2010/3/3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编辑:Linda 阅读次数:2587次

    3月2日下午消息3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已经提高至4成。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日公布了对二套房的界定标准。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网挂出的通知显示,借款申请人存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记录(含已还清状态和未还清状态)或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政策性贴息贷款)记录,其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60%。

  而对于借款申请人存在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时该笔商业贷款还款状态处于“逾期”状态的,不能通过贷款审核,待借款申请人的商业贷款还款状态恢复为“正常”后方可通过审核并办理后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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