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国家税务总局在通报2013年打击整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情况的同时,明确提出作为发票主管部门,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将深入推进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按照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进一步发挥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的重要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发挥各部门优势,探索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确保打击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具体重点包括:加强对制售假发票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查处整治,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要案件;重点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集中的行业发票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大力整治发票“买方市场”;做好对生产、销售非法短信群发器等设备的整治工作,切断发票违法信息传播途径;进一步完善网络发票系统建设,推进网络发票试点覆盖面,提高发票管理现代化水平。 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分析,当前发票违法案件高发、频发主要有几个原因:一是一些单位和个人出于财务报销、平衡收支、逃避纳税、贪污贿赂等目的,形成了一个使用虚假发票的“买方市场”,为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现实的土壤和环境。二是现行《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发票管理、财务记账凭证、银行转账支付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不能完全适应当前遏制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需要。三是社会公众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抵制虚假发票的意识有待增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仍需努力建设。四是当前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出跨区域、专业化、高科技等趋势,利益链条延长、产业链条专业化运作、发票违法信息传播渠道多、假发票几近以假乱真等新特点、新情况,使防范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 从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汇总的情况来看,2013年各地税务机关和公安等部门共查处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案件9.1万件,抓获犯罪嫌疑人9799人,查获虚假发票1.3亿份,查处违法企业8.9万户,查补收入138亿元,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显著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