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关于印发《交通银行海内外分行间快汇业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号:交银发[1998]465号 发文日期:1998-12-04 阅读次数:2993次
发文单位:交通银行 编辑:Linda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东京分行:

  为了满足海内外客户对快速汇款的业务需求,进一步扩大和推进海内外分行间的业务联动,总行决定在有条件的海内外分行间开办快汇业务,英文名称是BOCOMMEXPRESS.现将《交通银行海内外分行间快汇业务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快汇业务是一项全新的业务,欲开办此项业务的分行具备条件后可向总行国外业务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实施。

  二、本办法先由东京分行和上海分行自1998年12月起进行试点,试点币种为美元和日元,分别使用总行在纽约分行、东京分行开立的美元及日元账户。

  特此通知。

  附:

交通银行海内外分行间快汇业务暂行办法

  一、业务定义

  快汇业务系指海外行客户在海外行当即交割资金的汇款申请,由海外行受理后,在约定的24小时内由国内分行解付给收款人(账户)的汇款业务。

  二、办理条件

  (一)办理快汇业务的客户必须当即向汇出行交割汇出资金及费用。

  (二)汇出行必须以最快速度利用SWIFT系统发送报文至总行,汇入行、收款人资料应齐备准确。

  (三)办理快汇业务的汇入行必须是我行已开通SWIFT报文收发系统的分支行。

  (四)收款人必须在解付行开立有账户,或能够当日通知到达并认可为解付的。

  (五)汇入款结汇或原币入账须符合国家外汇政策的有关规定。

  三、实施办法

  (一)汇出行。

  1.接受本汇款申请时,必须当即收妥汇出资金和汇出费用。

  2.在2小时内向解付行发出SWIFT报文,如MT100或MT202,报文中汇入行、收款人资料应准确齐全。

  3.在付款指令中用户报头的报文用户参考编号(项目108栏),即MUR(MessageUserReference)的前部加上快汇业务的识别码“CNEX-×××”。前5位不变,后3位“×××”为各收报行的分行码。若发报行输入识别码错误引起该报文转发延误的责任由发报行承担。

  4.承担汇出汇款资金风险和因收款人资料有误而迟付的风险。

  5.快汇业务通过总行开立在海外行的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6.为保证快汇业务正常运作,在国内行休息日前一工作日下午不再受理快汇业务。有时差的比照上述原则按时差计。

  7.及时处理汇入行查询,并用MT199报文回复汇入行。

  (二)总行SWIFT中心。

  1.快速转递标有在MUR项目中标有“CNEX-×××”标识的SWIFT报文。

  2.考核账户中汇款资金到账及实际转划情况。

  3.为快汇业务提供其他服务与指导。

  (三)汇入行

  1.及时收妥付款指令,并立即进行业务处理,在接到报文当日解付该笔汇款,在下午3∶00以后接到报文,确实无法当日入账时,务必在第二天上午入账。

  2.若解付行发现付款指令有误或名称账号不符等原因,无法给收款人入账时,解付行应立即通过SWIFT系统用MT199报文向汇出行查询。查询时应注明:(1)汇款行业务编号;(2)无法解付原因。汇款行接到查询电后应立即向汇款人确认,并用MT199报文将确认结果告知解付行。

  3.如出现报文转划的错误,收到MT100或MT202的分行应以最快速度将报文通过总行SWIFT中心转至正确的汇入行。

  四、快汇费用

  (一)快汇业务由汇出行向汇入行提供客户交纳的快汇费用,费率由汇出行提出,由总行国外业务部审定后实施。

  (二)快汇费用的收付方法由汇出行和汇入行商定。

  五、其他

  (一)本办法开办币种暂定为美元、日元和港元,分别使用总行在纽约分行、东京分行和香港分行开立的账户。

  (二)本办法由总行国外业务部负责修改和解释。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cn)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