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稽核部关于调整《农发行粮棉油收购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现场稽核实施方案》内容的通知
文号:农发行稽字[1998]7号 发文日期:1998-09-23 阅读次数:2491次
发文单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编辑:Linda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稽核处,各计划单列市分行稽核处,总行营业部:

  根据各省稽核工作实际情况,经请示行领导同意,现对《农发行粮棉油收购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现场稽核实施方案》(农发行字〔1998〕297号)文件做如下修改:

  一、稽核范围从每个月分别对不少于30%的所辖机构的现场稽核调整为20%。

  二、稽核报告中要有1997年年末和稽核期末的库贷比例核实数,还要有1998年年初至稽核期末、6月初至稽核期末以及稽核期末当月新发放贷款与价值比率核实数和收贷收息的核实数据。不再要求反映3月末、6月末的数据。

  三、附表2《农发行贷款发放及货款回笼情况检查表(表二)》作相应修改,见附表。

  上述改动从10月份(上报9月份稽核情况时)开始执行。

  附:农发行贷款发放及货款回笼情况检查表(见附件区)

  被稽核单位负责人:  稽核组组长:  稽核员:  稽核日期:

  填表说明:

  1.按总行农发行字(1998)198、215号文件规定口径稽核填列。

  2.勾稽关系:1=2+3;4=2/(1-3);9=8/5;11=10/6;13=12/7;14=15-8;15=16+20;19=16/15;23=20/15.

  3.第1栏收购贷款包括收购、调销、储备贷款;第2栏收购值包括调入商品值;第3栏用于收购的存款和现金包括合理

  结算资金,金额为本期末金额余额-上期末余额。

 
  相关附件:  农发行贷款发放及货款回笼情况检查表
  相关文章: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cn)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