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当前位置:首页 >> 法规解析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 《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3/2/2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Cherry 阅读次数:3290次
 

  一、办法下发的背景
  经国务院批准,我们与财政部联合下发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7号),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销售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纳税人的具体条件以及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的具体管理办法由我局另行制定。因此,我们根据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的相关征管要求,制订了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的管理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该办法对销售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的范围、申请免税的条件、纳税人办理免税手续需出具的相关材料以及免税后续管理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02月20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关于实行增值税的企业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已失效) [1994-03-15]
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具体规定 [1994-03-1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4年期初存货已征税计算和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1994-04-06]
关于自来水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1994-04-1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 [1994-04-23]
关键字搜索: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cn)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