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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工部配额内进口避孕套生产用胶乳进口环节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已失效)
发布日期:1997/12/25 来源: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Linda 阅读次数:4306次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对化工部1997年和1998年专项配额内分别进口的3000吨和1500吨生产避孕套用胶乳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从1999年起按规定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请通知有关海关执行。

补充说明: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知》(发布日期:1999年11月19日 实施日期:1999年11月19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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