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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开展试点行业虚开骗税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13/7/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Gary 阅读次数:2008次
 

    从7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范围集中开展虚开、骗税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营改增”试点行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劳务出口和服务产业出口退税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以“营改增”为重点的税制改革顺利推进。

    据了解,这项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针对“营改增”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的涉税违法行为,整治重点是交通运输企业和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企业,交通运输业以陆路和内河运输为主。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企业提供应税服务的真实性,收入确认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进项税额的抵扣是否符合规定,差额征税项目在销售额中的扣除是否符合规定等。

    “营改增”于去年1月1日在上海市率先试点,随后北京、江苏、安徽等8省(市)分批开展试点。从今年8月1日起,试点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记者了解到,在试点过程中出现了一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企业,试点行业尤其是交通运输企业,虚开和接受虚开的违法行为呈多发、高发态势。前期,税务稽查机关已查处了一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重大案件。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营改增”涉及面广,保证试点顺利开展是试点地区税务机关今年的重点工作。稽查部门有针对性地查处试点行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打击虚开违法行为,是保证试点改革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

    国家税务总局就此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专项整治要务求实效,对于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目的设立或严重扰乱税收秩序的“空壳企业”,都要坚决予以严厉打击,依法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对于业务交易真实、但开具或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规范导致少缴税款的企业,应依法补征税款和处以罚款。同时,要加强税法宣传和政策辅导,促进企业提高税法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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