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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重点审核涉房企业住宅类项目
发布日期:2013/8/12 来源:财新网  编辑:Gary 阅读次数:2741次
 

    “涉及住宅类地产项目是否存在违反国务院有关规定的情形,是证监会审核的重要条件”。针对近日市场关注的房地产企业再融资开闸一事,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回应说道。

    7月以来,房地产再融资开闸的传闻不断,多家房地产上市公司抛出了股权、债权的再融资计划。进入8月,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计划披露甚为频密。再融资的投向也从棚户区改造扩大至住宅房地产开发等领域。

    当然,这些再融资的推进,还需要得到证监会的审核。在8月9日的例行通气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强调,证监会将坚决执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具体针对的是涉及住宅房地产开发业务或是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置入住宅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对于违反国务院调控规定的,将对其暂停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证监会在对上述公司进行相关审核的时候,在公司自查、中介机构核查的基础上依据国土资源部的意见来进行认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称。

    业内分析人士表示,根据证监会的表述,或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证监会将放行非住宅类房地产公司上市、再融资以及重大资产重组。

    证监会曾表示,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2011年10号)和《继续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暂停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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