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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营业务纳税选择 分开核算才最合算
发布日期:2007/7/24 来源: 编辑:Maggie 阅读次数:402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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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某职业介绍所对外办理介绍服务业务(该业务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的征税范围,适用税率为5%),同时对外办理电脑培训业务(该业务属于营业税文化体育业税目的征税范围,适用税率为3%),两项业务共取得收入2.5万元,其中电脑培训收入为l万元。

  问,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政策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则从高适用税率。

  筹划分析根据税法规定,该职业介绍所有两种选择,从而会得到两种不同的结果。

  方案一,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则从高适用税率,该单位需要将全部收入适用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税额。

  该单位应纳营业税=25000×5%=1250(元)

  方案二,分别核算介绍服务收入和电脑培训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该单位适用不同的税率缴纳营业税税额。

  该单位应纳营业税=10000×3%+(25000-10000)×5%=1050(元)

  筹划结果二者相比,将两项业务分别核算营业额比不分别核算营业额可依法少缴营业税税额200元(1250-l050)。

  特别提示纳税人只有严格按照税收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正确核算应税收入、减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办理纳税申报,才能享受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优惠;正确核算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收入和办理纳税申报,就不会额外加大税收成本。

  美容业,按行业类型来说属于服务性行业,服务业税率为5%美容店提供美容服务只是其全部业务的一部分,推销美容商品占据其较大的营业份额,如果这部分收入能够分别核算,按销售货物来计缴增值税,其税负相对于营业税5%的税负要低。在经营额较大的情况下,如果分开核算有困难,难以得到税务机关认可,那么将两种业务独立开来,设立两个机构经营也是划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