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各地的房地产价格都有了不同幅度的上涨,南昌市的陈先生将自己半年前购入的一个两居室以自己比较满意的价格转让了出去,但他在缴税费时发现自己需要缴纳的营业税费要过万元。陈先生想起他的一个朋友不久前也曾转让过买入未满一年的房屋,转让价与陈先生的房屋面积和价格相差无几,但朋友当时只缴纳了数千元营业税费。陈先生非常疑惑,为什么自己就要比朋友多缴纳数千元税费呢?
江西省地税局的袁先生告诉记者:“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陈先生在转让楼盘时无法向税务机关出示有效的发票凭据,因而无法享受相关的税收政策优惠。”袁先生说,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中的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不满一年的不动产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时,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因为陈先生当初买房时没有向开发商索取发票,他无法给出自己在得到这套房屋时花费金额的证明,因此,陈先生在卖这套房屋时只能以全部收入为税基缴营业税费。而其朋友因为保留了发票能够证明自己当初花费的金额,他只需要以转让房屋获取的差额收益为税基缴纳营业税费。这就是陈先生这套房屋比朋友要多缴纳营业税费的原因。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如今虽然很多人都买了商品房,但其中很大一部分人根本没有索取发票的意识和习惯,不少房地产开发商用如不开发票可给更大程度“优惠”让利来诱惑消费者,一些消费者因而也就放弃了索取发票的权利。一些通过中介买房的也仅仅收到中介开具的收据。
对此,袁先生表示,消费者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都一定要向开发商或房产中介索取发票。这样,将来卖房时可以向税务部门出示该发票,从而省下一大笔钱。袁处长算了一笔账,如果消费者购买了一套80万元的商品房,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再次转让卖到了100万元,那么在这次转让中,消费者如果手中有发票这一购房原始凭证,那么他在向税务部门缴纳营业税时,只须按销售价100万元减去购入原价80万元后的余额20万元乘以营业税率5%来计算缴纳营业税,这样,王先生应缴的营业税仅为10000元。但如果消费者当时购房时没有索取发票,这次转让房屋就只能以100万元全额计算营业税了,按5%计算为5万元。这两种情况对比,有发票比无发票可省下4万元的营业税。此外,消费者在转让房屋时,还应缴纳营业税额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由于有无发票造成的营业税计算有差异,相应的这两种费用也产生了差异。这样,消费者如果有发票又可以省下相当一笔钱。
袁先生最后表示,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时索取发票既维护国家税法尊严,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又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再次转让时减轻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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