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依法自主纳税的一种理财行为,它是社会生产关系中分配关系调整的重要内容。现在,企业纳税筹划的外部条件已具备,随着我国加入WTO,纳税筹划必将成为税务部门和企业管理层共同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
纳税筹划是指,站在股东的立场上,在合法的前提下,以实施节税为目的的一种财务计划。根据国际财政文献局在《国际税收词汇》中的定义:"纳税筹划是使一个人的经营和(或)私人事务缴纳尽可能少的税收安排。"这种安排既是投资人利益最大化的一种利益驱动,同时也是税务部门研究反避税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
国家税收是企业财富分配的一种形式。税收的公平性直接影响着商品或劳务提供者的生产和经营积极性,进而影响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如果说利润是企业的龙头,那么,税收便是企业最重要的风向标。它是调节产业布局、产业结构和财富分配的重要利器。
企业创造的剩余财富应如何分配?税率是一个基本尺度,但不是惟一的决定因素。决定企业税收多缴还是少缴的因素很多,但最直接的因素至少涉及到税基和税率两个方面。一般,人们关注税率的变化,但会计却更关注税基的不同。从结果上来分析,税基对实际纳税的影响也许远胜过税率的调节作用。最明显的人为因素就是假账。如果一家企业的实际利润是1000万元,按税率33%计算,实际应缴所得税额为330万元。但若会计把计税依据改变为100万元,同样按33%的税率计算,实际应缴税额却为33万元。税率的调节作用显然就被虚假的会计信息抵消了。
中国入世,简单地看,就是中国市场的游戏规则与国际规则的对接。这个对接的过程看似简单,但实质上它却涉及到人的基本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的转变。市场经济是一个多人共同参与的游戏,在这个游戏框架下,政府不再享有特权,而变为缔约的一方。尽管税法的权威性决定了税收契约的不可谈判性,但市场经济的公平原则决定了税制的科学性、公允性与合理性基础。在这个基础上,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减轻内资企业的税负,减少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严格控制税收减免,便成为我国当前税制改革中不可避免的选择。
尽管税收契约具有不可谈判性,但在利益机制的驱动下,企业节税的动机依然存在。为了达到节税目的,在名义税率下,企业纳税筹划的空间仍然很大。就投资项目论,不同的投资决策往往会导致完全不同的税收安排。因为:(1)不同资产的应纳税不同,如债券投资、股票投资等;(2)不同资产在不同地点的纳税不同;(3)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纳税不同,如一母多子公司等。就资本结构论,不同的筹资决策,往往也会导致完全不同的税务安排。如银行融资、债券融资或股票及其他衍生工具融资等。就分配而论,不同的分配形式也会导致实际税收上的差异,如直接派现,股票期权、拆股与税后净利再投资等。
综上,纳税筹划作为企业理财的主要内容,将不再需要长久以来挡在前面的"遮羞布",而可以堂堂正正地走进大学课堂。企业既不会以节税为耻,也不会以节税为荣。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将成为投资者对经营者的一种基本要求,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长期健康和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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