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环宇集团建造了一幢高级写字楼,造价1.22亿元,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决定将该写字楼以1.45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嘉实公司。嘉实公司拟将该写字楼购买后作为投资,与广元公司合资成立永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环宇集团财务人员预算该项业务应交纳以下税收:
应交营业税:14500×5%=725(万元)
应交城建税:725 ×7%=50.75(万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725×3%=21.75(万元)
应交残疾人保障金:14500×0.1%=14.5(万元)
应交印花税:14500×0.05%=7.25(万元)(产权转移书据)
应交土地增值税:
(14500—12200—725—50.75—21.75—14.5—7.25)×30%
=1480.75×30%
=444.23(万元)
应交企业所得税:
(14500—12200—725—50.75—21.75—14.5—7.25— 444.23)×25%=1036.52×25%=342.05(万元)
该业务共缴纳各项税费:
725+50.75+21.75+14.5+7.25+444.23+342.05=1605.53(万元)
该业务的净利润:14500—12200—1605.53= 694.47(万元)
另:嘉实公司应交印花税:14500×0.05%=7.25(万元)
嘉实公司应交契税:14500×3%=435(万元)
嘉实公司共缴纳各项税费:7.25+435=442.25(万元)
嘉实公司在投资后,永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还需缴纳契税:
14500×3%=435(万元)
转让方、购买方、使用方共应缴纳税款:
1605.53+442.25+435=2482.78(万元)
你可以为他们做个税收筹划方案吗?
解析:
税法规定:企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转让方环字集团以写字楼作价1.45亿元,与广元公司合资成立永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然后,环宇集团将拥有的永达商贸的股权以1.45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嘉实公司,永达商贸成为嘉实公司和广元公司的合资公司。筹划后双方应纳以下各税:
转让方环宇集团:
产权转移书据应交印花税:14500×0.05%=7.25(万元)
应交企业所得税:
(14500—12200—7.25)×25%=2292.75×25%=756.61(万元)
转让方共应缴纳税款:7.25+756.61=763.86(万元)
可获得净利润:14500—12200—763.86=1536.14(万元)
购买方嘉实公司应纳税收:
产权转移书据应交印花税:14500×0.05%=7.25(万元)
永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应缴纳契税:
14500×3%=435(万元)
转让方、购买方、使用方共应缴纳税款:
763.86十7.25十435=1206.11(万元)
比直接转让共少缴税款:2482.78—1206.11=1276.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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