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的征税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对设计业务,国税发C1994)214号文件规定:外商除设计开始前派员来我国进行现场勘察、搜集资料、以解情况外,设计方案、绘图等企业全部在中国境外进行,设计完成后,将图纸交给中国境内企业。对外商就此业务在我国取得的全部营业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案例
北京胜信公司拟进行一项工程,委托国内华强建筑设计公司设计图纸,双方就此事签订合同,合同金额为500万元,取得收入后,华强建筑设计公司应纳营业税额为:
500×3%=15(万元)。可以为该公司做个税收筹划吗?
解析:
筹划思路:华强建筑设计公司在香港设立一个规模较小的子公司,北京胜信公司即与该香港子公司签订设汁合同,该图纸在香港设计。依据有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香港子公司不负有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即该笔收入也就不用缴纳营业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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