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家住湖南省临武县的李某、马某花大价钱找人用伪造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办理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谁知一年多后就被临武县国税局查出。近日,两个车主不但补缴了7076.90元的车辆购置税,还缴纳了1669元的滞纳金和3600元的罚款,并且由本案还牵连出了一系列涉税违法犯罪案件。
2008年7月,湖南省郴州市国税部门开展车辆购置税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将公安部门已注册上户的车辆信息与国税部门已完税的车辆信息进行清分比对,国税部门查出全市已注册上户但未纳税的车辆信息61条,其中小型汽车信息3条、大型货车信息1条、低速载货汽车信息57条。
随后,按照市局统一安排,临武县国税局稽查局对一辆牌照为湘L75885的大型货车进行查办。办案人员在县交警队车管所调阅了此车的档案,车主李某系临武县南强乡人,2007年5月22日在郴州市交警队车辆管理所办理了车辆上户手续。
但是,当国税办案人员拨打档案中车主留下的手机号码,语音提示是空号。车主联系不上,案件陷入僵局。为了及时找到车主,国税局请公安税侦部门出面,通过当地派出所联系车主,经过派出所工作人员耐心做家属工作,终于得到了车主在广东的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并与李某取得了联系。一周后,李某到临武县国税局稽查局上交了伪造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和所有上户手续及行驶证,并向办案人员交待了案情的基本经过。
原来,2007年5月15日,李某和同乡马某一起在临武某汽车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各自购买了1台东风EQ3063FP重型自卸货车。由于车型经过改装,两人担心上牌照会有麻烦,马某提出其一个亲戚有门路可以帮忙。于是他俩找到做汽车修理修配的王某帮忙,并联系了专门做非法代办生意的临武人刘某,刘某收了他俩各20100元后,利用其关系用假《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为两车办理了登记注册和上牌手续。
办案人员在调查取证李某案的时候带出了马某一案,于是两案并作一案处理。李某、马某购置型号为东风EQ3063FP重型自卸货车,图方便找人用伪造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属于偷漏税行为,临武县国税局依法责令李某和马某分别补缴7076.90元车辆购置税,缴纳1669.94元的滞纳金和3600元的罚款。李某和马某为图方便而找人代办牌照,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据了解,日前临武县国税局已将全部材料移送给公安、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通过当事人的指认,已刑事拘留了用伪造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和刘某,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此外,临武县国税局在审核李某和马某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发现,两份发票均不是临武某汽车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开具,而是成都某汽车销售公司开具的。在临武县销售的汽车为何开具外省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针对这一疑点,临武县国税局稽查局将两份发票的复印件及基本案情发往成都市国税局稽查局,请求协助调查,目前此案正在稽查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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